法国葡萄酒的分级制度,高手进
这个分级表基于酒庄的表现和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,反映了波尔多葡萄酒的丰富性和出色表现。1855年的分级表逐渐树立起权威,成为波尔多最优质葡萄酒的代表。时至今日,1855年分级表已成为波尔多葡萄酒的助推器,在许多新兴市场,如20世纪中叶的北美市场和后来的亚洲市场,人们逐渐认识到波尔多葡萄酒的高品质。
法国葡萄酒等级制度 AOP:对葡萄品种、种植数量、酒精含量等有严格规定,只能使用原产地葡萄酿制,不得勾兑其他葡萄汁。 IGP:由日常餐酒升级而成,产地与标签标示一致,使用认可葡萄品种,需通过法国品酒委员会核准。 VDF:无产区提示的葡萄酒,可由法国同一或不同产区酒调配而成,常见于大众餐桌。
最高级别是法定产区酒(AOC-Appe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),简称AOC的酒,是法国的第一级酒。这类酒必须符合AOC的规定,涉及土壤成分、葡萄品种、种植方法、酿制过程、酒精含量、木桶储存期等详细规定。酒瓶标签上会在Appelation 和 Controlee二字之间注明该酒产区的名称,不同产区的酒质和价格差异较大。
法国葡萄酒等级划分体系较为复杂。在旧的分级体系中,最高等级是法定产区葡萄酒(AOC),这要求葡萄酒必须来自特定产区,严格遵循产区法规,从葡萄品种、种植密度、修剪方式到酿造方法等都有明确规定,以保证葡萄酒的品质和典型性。
法定产区葡萄酒(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lée/AOP)自15世纪起,法国就开始对葡萄酒实行分级管理。1919年3月6日通过的“原产地保护法令”是现代葡萄酒分级制度的起点。AOC级别的葡萄酒代表了葡萄酒的最高品质标准,对葡萄的种植、酿造和陈年过程都有严格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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